为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根据贵州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通知》(黔动卫检【2017】15号)文件要求,贵阳市于2017年11月1日,开展了2017年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在2017年10个区(县、市)办理的204件案件基础上,通过县级动物卫检所评查推荐的11件案件中,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逐一查阅,认真讨论并对案卷进行总结和分析,评选出4件优秀案卷:
1.南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动物诊疗不按规定使用病历》
2.白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涉嫌私屠滥宰》
3.白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白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涉嫌经营动物产品未附检疫证明》
4.修文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不履行制疫义务》
行政处罚案卷是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的具体表现,我市将进一步通过案件评查活动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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