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根据贵州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通知》(黔动卫检【2017】15号)文件要求,贵阳市于2017年11月1日,开展了2017年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在2017年10个区(县、市)办理的204件案件基础上,通过县级动物卫检所评查推荐的11件案件中,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逐一查阅,认真讨论并对案卷进行总结和分析,评选出4件优秀案卷: 1.南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动物诊疗不按规定使用病历》 2.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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