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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重点打击私屠滥宰和非法处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时间:2017/5/15 10:32:04打印收藏

  原标题:州农委和州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非法处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动

  日前,州农委、州公安局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现在起到10月31日在全州重点打击私屠滥宰和非法处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严查重处,涉及违法犯罪的一律交由公安机关查处。

  一是严查严打“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制售病死病害畜肉及其制品”行为。将采取“飞行检查”等有效措施深入调查摸排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等屠宰违法犯罪活动易发区域和多发区域,对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集中排查,加大对规模大、集中、执法困难的“黑窝点”的联合整治力度,加大对偏远地区巡查,彻底铲除“黑窝点”的滋生空间。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追头溯源,对长期从事违法犯罪屠宰和经营活动谋取暴利的不法分子以及少数“钉子户”、“难缠户”予以重罚。

  二是加大对屠宰场所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督查抽检频次,加行刑衔接。采取驻厂蹲点、督查暗访和监控系统视频查看等方式,督促屠宰场做好屠宰查证验物、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企业安全生产等工作,推进屠宰场的标准化进程。一旦发现牲畜屠宰厂(场)注水,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牲畜,违法添加“瘦肉精”以及屠宰明知含有“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动物饮水中添加的药品的牲畜等行为一律重处,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不符合设置规则、无证经营的屠宰场所坚决关闭。从场点建设和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两个方面保障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果后私屠滥宰行为不反弹。

  三是严查严治牲畜养殖、屠宰、贮存、运输等有关环节,加大贮运条件检查力度,排查存在的盲点、空隙。严查重处对牲畜及其制品注水、注入其他物质,使用禁用的“瘦肉精”、兽药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超范围滥用兽药、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一律交由公安机关查处。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是黔东南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重要举措,州农委和州公安局将积推动各县农业部门、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络员、重大案会商、案件移送、紧急事故(事件)联合调查等机制,进一步加“两法”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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