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7日从省农委传来捷报,州动物卫生监督所立案查处的经营动物产品未附检疫证明案卷参加2017年度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被评为“贵州省2017年度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优秀卷宗”。 为切实加全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办案工作质量,省农委统一部署安排,由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本次案卷评查采取县(市、特区)自查、市(州)推荐、省级组织各市(州)专家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评查范围为2017年1月1日以后立案,2017年10月20日前结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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