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疫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与流行,按照农业部《2018年国家动物疫病制疫计划》和《2018年湖北省动物疫病制疫实施方案》要求,武汉市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和羊小反刍兽疫6种重大动物疫病实行疫苗制疫。
据悉,禽流感疫苗疫由前期使用的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二价或三价灭活疫苗替代为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二价灭活疫苗;口蹄疫亚洲Ⅰ型将于今年下半年退出制疫范围;羊小反刍兽疫制疫继续全面实施,确保完成2018年全市小反刍兽疫疫无疫目标。
武汉市将依据《动物防疫法》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职责分工,以春、秋防作为重要抓手,做好疫防控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不断推进重大动物疫病制疫工作,确保群体疫密度整体维持在90%以上,群体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促进武汉市畜牧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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