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评查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一项制度。2017年11月,安顺市畜牧执法支队按照省农委工作部署,组织全市开展了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采用一般程序查办的畜牧违法案件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县自评、市推荐的方式和“市(州)农业、畜牧部门分设的,分别推荐2卷”的要求,通过县、市评查,共推荐了安顺市畜牧执法支队办理的紫云自治县长恩兽药添加剂经营部经营假兽药案和普定县农业局办理的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案2个卷宗到省农委参加全省农业系统卷宗评查。
2017年11月22日,《关于2017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黔农办发〔2017〕275号)公布了评查结果,我市推荐的紫云自治县长恩兽药添加剂经营部经营假兽药案和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案2个卷宗均被评为优秀卷宗。
此次获评年度优秀卷宗,是对我局当前执法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督促,在保障全市群众菜篮子安全的同时,提升全市生态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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