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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抽检1批次肉制品不合格

来源:时间:2017/11/14 15:24:43打印收藏

  11月13日,山西省食药监局公布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和饮料共188批次样品监督抽检结果,其中:合格样品18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快来看看你家有吗?

  通报结果显示,8批次问题食品均为饮料,其中有5批次为饮用水,均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涉及平遥县盛慈饮品有限公司、洪洞县睿馨泉饮用水有限公司、和顺县五龙山泉专业合作社、和顺县源溪饮业有限公司、山西宇昊桶装水销售有限公司5家生产企业。另外,和顺县源溪饮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还检出了亚硝酸盐超标,山西宇昊桶装水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还检出了大肠菌群。

  依据《GB 19298-2014 包装饮用水》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在包装饮用水中应5次取样中均不得检出。《GB 2762-2012 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注:2017年9月17日,该标准被GB 2762-2017替代,而检出亚硝酸盐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为2017-08-08,应执行该标准。)中规定,亚硝酸盐在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中的限量为0.005 mg/L。

  另外,山西和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孝义市崇文街道办事处苏家庄村)生产的2批次饮料(100%浓味橙汁和新一代浓味柑粉饮料)均检出糖精钠。糖精钠是一种甜味剂,为增食品的味觉效果,糖精钠通常被用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原辅材料质量控制不严,盲目使用一些成份不明确的复合添加剂,都可能造成糖精钠超标。

  河津市亿牧场乳业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亿果园(饮料)霉菌超标,检出值为60CFU/mL。《GB 7101-2015 食品安家标准 饮料》中规定,饮料中霉菌应不超过20CFU/mL.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药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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