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农委加对畜禽养殖场环保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委《关于抓紧全面彻底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问题(畜禽养殖污染)的通知》文件精神,铜仁市农委下发了《关于全面彻底整改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问题加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铜市农委[2017]92号),并明确了畜牧科科长田宏智,畜牧技术推广站站长吴高奇研究员、畜牧师任明晋组成督查组,于2017年8月22日至25日深入到玉屏、松桃、万山、碧江、印江、沿河等区县重点对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涉及全市未达环保要求的17个养殖场(户)开展环保整改落实情况进到场进行督查。

督查组每到一个县,在各县(区)畜牧中心分管导和乡镇导陪同下,实地核查每个场雨污分离、干湿分离,是否配套有沼气池、沉淀池,粪便利用,是否乱排乱放等情况,并针对每个养殖场存在的问题,具体提出了整改要求。
现场督查后,分别与县畜牧中心、乡镇分管导及畜牧站负责人和养殖业主进行座谈。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站长、研究员吴高奇要求,每个养殖场要建一个养殖污染治理档案,做到场场要有整改方案,有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确保养殖场“零”排放;同时各县(区)要严格按照,铜仁市农委《关于全面彻底整改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问题加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铜市农委[2017]92号),文件要求,抓落实,化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等相关工作有效开展。
通过这次对17个养殖场的重点督查,涉及关停 5个,需加整改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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