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杏花楼食品生产的咸鸡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食品安全责任大于天,食品安全无小事。企业生产经营应当把食品安全放在位,做实事说真话,敢于敞开大门面对大众,面对监管机关,面对媒体说自己食品安全有保障。企业有这样诚信行为和理念,何愁企业没有好口碑?何愁产品没有消费市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媒体的舆论监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业正视存在的问题,引以为戒,增责任意识,为社会提供健康的食品安全产品。
6月28日,从国家食药总局关于4批次肉制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02号)获悉,国家食药总局组织抽检肉及肉制品、乳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等3类食品30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抽查样品中,上海市恒南路企业上海杏花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咸鸡(酱卤肉制品),生产日期为2016年4月5日,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标准为≤150MPN/100g,实际检测为930MPN/100g,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该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批次的产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将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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