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台全热狗”使用非食品用亚硝酸钠贩 卖给5家食品业者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卫生局18日公布查获位于内湖区“台全热狗火腿行”使用非食品用亚硝酸钠及硝酸钠制作热狗、火腿及培根食品,且贩卖给5家食品业者,卫生局现场立即要求业者回收、下架相关产品,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主动移送士林地检署侦办。 据报道,卫生局18日接获士林地检署告知侦办情形,本次违规产品为2015年2月28日前产制之火腿及培根产品(已逾有效日期6个月)及2015年9月21日前产制之热狗产品(有效日期6个月),已于现场封存59包并要求业者回收下架,总计回收封存577包每包重量为一公斤。 卫生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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