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部分地区经营者以门店形式,直接将生鲜乳作为原料,经净乳、杀菌、发酵等工艺,制成巴氏杀菌乳或发酵乳,供消费者现场即食消费。为化对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现就有关监管要求通知如下: 一、依法持证经营 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经营者要具有稳定、可靠的奶源,配备净乳、杀菌、发酵、冷藏等必要的设备,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类别为“饮品店”)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经营的产品品种仅限于巴氏杀菌乳和发酵乳。 二、严格过程控制 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经营者要严格对采购的生鲜乳等原料进行进货查验,防止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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