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落实农业农村部部署的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检疫监管制度,黑龙江省将在生猪屠宰企业增设官方兽医,其中大型生猪屠宰企业、中小型生猪屠宰企业、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官方兽医配置分别不少于10人、5人、2人。同时落实官方兽医人员编制、设施设备、工作经费等保障条件,确保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规定,对于官方兽医人员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各地将及时协调解决,确保于2019年5月10日前补上人员缺口;对于非专业人员从事官方兽医工作的,将及时调岗并补齐专业人员,确保满足检疫监管工作需要。要完善屠宰检疫设施设备,督促屠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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