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肉类蔬菜经营者追溯主体责任、完善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化流通溯源管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提升监管部门行政效能,近日,经合肥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合肥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一是化组织导,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并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二是划定责任义务,明确规定开展试点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肉类蔬菜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肉类蔬菜配送单位、大中型超市、团体消费单位等肉类蔬菜经营者应尽到的义务。三是建立奖惩机制,将政府招标采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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