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记者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化了畜禽屠宰工作,为实施畜禽屠宰行政许可和查处违法屠宰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条例》规定,我区将实行畜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明确了自治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设置规划,报请自治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畜禽屠宰活动。同时,《条例》要求我区各地建立畜禽进厂(场)台账登记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产品出厂(场)查验登记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统计报表制度、质量安全风险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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