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旨在化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通知》有针对性提出七条整治措施。	  一要限时完成关闭拆除扫尾工作。各地在年底前全面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和可养区内未限时完成改造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场(户),对已关闭的生猪养殖场(户)依法采取制措施,停止供水供电、拆除设备和猪舍,做到应拆尽拆。	  二要全面完成生猪养殖场(户)改造升级。2014年省政府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六条措施提出在2
                    ...  
查看详细>>
                 
                
发表评论
已有0条评论,共226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