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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罂粟粉煮制牛肉店主获刑

来源:时间:2017/7/11 14:11:21打印收藏
  原标题:南通:罂粟粉煮制牛肉 店主获刑   南通市一牛肉店的店主胡某、汪某夫妇为了增加销量、提高盈利,在明知罂粟粉是国家禁止添加的食品原料的情况下,仍将从老乡任某、马某购得的罂粟粉加入香料包,用于加工煮制牛肉、牛肚、牛筋及蘸料并对外进行销售。南通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刑事裁定,被告人任某、马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分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胡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汪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 ...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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