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漳州:加工病死猪肉生产肉制品 刚得利2000元便被查获 见别人加工病死猪肉生产肉制品有利可图,便也仿效收集病死猪,刚得利2000元便被查获。2017年3月27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汪某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见有人加工病死猪肉发了财,汪某不甘示弱也决定跟着干,2015年11月,汪某在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安山村的山上秘密设了个病死猪屠宰点,专门收集一些病死或因不明原因死亡、被养猪户丢弃且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死猪,有的甚至是发臭、部分已经腐烂的死猪,而后运到其山上的屠宰点,雇请庄某(已判刑)进行加工处理,仅两个多月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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