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漳州:男子效仿他人加工病死猪肉1600斤 贩卖后得利2000 男子见别人加工病死猪肉生产猪肉制品有利可图,便也仿效收集病死猪,而后贩卖获利。近日,经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汪某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5年11月,汪某在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安山村的山上秘密设了个病死猪屠宰点,而后专门收集一些病死或因不明原因死亡、被养猪户丢弃且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死猪,有的甚至是发臭、部分已经腐烂的死猪,而后运到其山上的屠宰点进行处理,同时,汪某还雇请工人庄某(已判刑)在该屠宰点帮其加工制作,仅两个多月便加工生产出病死猪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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