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沙新规:未提供检疫检验等证明 不得销售肉菜 28日,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长沙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通过对肉类、蔬菜(以下简称肉菜)流通各环节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未提供检疫检验等证明 不得销售肉菜 《办法》明确,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建立市追溯体系管理系统,包括肉菜追溯城市管理平台和各节点追溯子系统。 肉菜生产经营者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肉菜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进货查验记录、检疫检验记录等制度,建立肉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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