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农业厅发布稳定生猪生产指导意见 去年3月以来,我省生猪价格与同步触底回升,生猪生产进入恢复性、补偿性发展阶段,目前处于历史新高。现根据省导批示精神,为稳定生猪生产,防止生猪价格异常波动,努力做到生产有度、补栏有序,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继续推进养殖污染治理。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44号),积配合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做好禁养区养猪场户及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不达标养猪场户关闭拆除扫尾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建生猪养殖场户,严厉打击养殖回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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