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2种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 1种肉制品不合格 近期,安徽省食药监部门按照国家总局要求,抽检了肉及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3大类20批次产品,其中18批次合格,2种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种肉制品不合格。 不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为安徽生产企业分别是芜湖兄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西瓜籽,原因为过氧化值超标;上海时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凯利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花生(烤肉味),主要原因是酸价超标。 肉制品不合格为日照维尔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腿王,检出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菌落总数超标。 据了解,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为革兰氏阳性菌,食源性致病菌,在4℃的低温环境下仍可
...
查看详细>>
发表评论
已有0条评论,共164人参与